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疫情防控常态化政策)

加台加台2025-11-20 01:54:121 阅读0 评论
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是指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由政府或相关主体承担的各项支出,该费用涵盖核酸检测、疫苗接种、隔离场所管理、物资储备、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成本,资金来源通常包括财政预算、专项基金或社会捐赠等,旨在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该费用管理强调精准施策、资源优化配置,确保防控措施科学高效,同时兼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坚实保障。

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及政策解读:从计取到取消的全面梳理

随着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相关政策也随之动态调整,本文将系统性地梳理与建设工程领域密切相关的“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从其定义、计取标准,到各地政策的转变与最终取消的全过程,并结合国家医保局关于核酸检测费用的最新规定,为您提供一个清晰、全面的解读。

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疫情防控常态化政策)

本文目录一览:

  1. 疫情工程取费:定义与构成
    • 什么是疫情常态化防控费?
    • 疫情防控费用由哪几部分组成?
  2. 政策转向:疫情防控措施费不再计列
    • 哪些地区率先取消了此项费用?
    • 政策调整的具体时间点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3. 回顾与参考:疫情防控费的计取标准
    • 在政策调整前,费用是如何计算的?
    • 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下的计取标准是怎样的?
  4. 国家医保局:常态化核酸检测费用由谁承担?

    “应检尽检”与“愿检尽检”的费用来源有何不同?

  5. 地方实践:以泉州为例看政策落地

    泉州市是如何响应并执行国家及省级政策的?

  6. 住建厅官宣:全面停止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各地住建厅的最新政策动向有何共性?


疫情工程取费:定义与构成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保障建设工程项目能够安全、有序地推进,各地住建部门曾出台政策,允许在工程造价中计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专项费用,这笔费用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主要由以下两部分构成:

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费

这是指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后,为满足工程项目日常基本防控需求而必须投入的费用,其依据通常是各地住建部门下发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

  • :这部分费用涵盖了为保障施工现场“健康、安全、有序”运行而采取的基础性措施,
    • 在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配备测温设备。
    • 购备足量的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
    • 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定期的清洁和消毒。
    • 设置独立的隔离观察室,以备应急之需。
    •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报备制度。
  • 计取方式:通常由承包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当地防疫要求,编制一份《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并附上详细的费用清单,该方案和费用需提交给发包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并以“总价措施项目费”的形式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人承担,如果施工合同已有明确约定,则优先按合同执行。

新冠疫情防控增加费

这部分费用与“常态化防控费”相区别,它特指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如发生本土疫情、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时,为应对突发状况而额外增加的、超出日常防控标准的费用。

  • 适用场景:当项目所在地出现确诊病例、被划定为封控区或管控区,或政府要求采取更高级别防控措施时,可能产生此类费用。
  • 费用构成: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因区域管控导致的停工、窝工所产生的人工、机械损失。
    • 为满足全员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等要求而增加的专项投入。
    • 特殊防疫物资的紧急采购费用等。
  • 计取原则:这部分费用通常更具临时性和不确定性,其计取标准和方式需要发承包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或按照当地主管部门发布的应急政策据实结算。

政策转向:疫情防控措施费不再计列核心政策节点:自2023年1月8日起

  • 山东省:明确自2023年1月8日起,省内所有在建工程此后完成的工程量,以及所有拟建工程的工程造价中,均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这一调整意味着,在“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费”项下,原有的“疫情防控措施费”子目被彻底取消。
  • 福建省: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发布的《问题解答(五十三)》(闽建价〔2023〕4号)也做出了同样规定,自2023年1月8日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的费用不再计取。
  • 江苏省:江苏省住建厅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不仅明确自2023年1月8日起不再计列相关费用,还宣布停止执行此前发布的所有关于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的指导文件,标志着该省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告别“防疫附加费”时代。

政策解读:

此次全国性的政策调整,其核心逻辑在于: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大规模、常态化的工地防疫措施已不再是特殊要求,而是回归为项目安全管理的一部分,将防疫费用从独立列支的“特殊措施费”转变为企业日常运营成本,有助于推动工程造价回归理性,减轻建设单位负担,同时引导施工企业将防疫要求内化到常态化的管理体系中。

回顾与参考:疫情防控费的计取标准

在政策调整前,各地曾根据疫情响应级别,制定了不同的计取标准,这些标准为我们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和防疫力度提供了重要参考。

人员防疫费用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计取方式,通常按参与现场施工和管理的人员数量,以“每人每天”为单位进行计算。

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疫情防控常态化政策)

  • 协商优先:发承包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确定费用标准。
  • 指导标准:若协商不成,则参考地方指导价。
    • 山东省:在Ⅲ级及更低应急响应期间,标准为不高于每人每天15元。
    • 北京市:在特定时期,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至40元。
    • 浙江省: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标准为每人每天40元。

窝工降效费用

当因疫情防控导致项目停工或效率降低时,会产生此项费用,其计算与管控区域级别直接挂钩。

  • 封控区:按人工费的35%~45%计取降效损失。
  • 管控区:按人工费的20%~40%计取降效损失。
  • 防范区:按人工费的15%~25%计取降效损失。

停工损失费用

在完全无法施工的极端情况下,如全域静态管理,此项费用用于补偿工人的待岗工资,原则上是据实结算,但通常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材料价格调整

疫情期间,物流受阻可能导致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部分省份(如河南省)发布指导意见,允许发承包双方参照相关规定,对因疫情造成的材料价格风险进行调整,以公平合理地分担成本。

国家医保局:常态化核酸检测费用由谁承担?

与工程建设领域的防疫费用调整相呼应,大规模常态化核酸检测政策的调整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国家医保局的明确指示,核酸检测费用的承担方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核酸检测费用实行分类承担:

  1. “应检尽检”费用由政府承担: 这部分指的是重点人群,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其核酸检测费用由所在单位或地方政府财政承担。

  2. “愿检尽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这部分指的是有检测需求的普通公众,其费用原则上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国家医保局明确,常态化核酸检测不再作为医保报销项目,其成本主要由地方财政负担“应检尽检”部分,而“愿检尽检”则回归社会和个人责任,这一举措与工程建设领域取消“防疫附加费”的逻辑一致,即推动疫情防控成本回归其应有的承担主体,减轻医保基金压力,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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